(一)自诉方面
要注重证据收集的全面性和合法性,可通过拍照、录音、证人证言等方式获取证据。撰写刑事自诉状时仔细核对被告信息,确保诉讼请求合理、事实理由清晰。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进行起诉,避免错过时机。
(二)公诉方面
检察院审查案件要认真严谨,对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进行严格把关。遵循法定程序,在侦查、审查起诉等阶段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等诉讼权利,主动听取被害人意见。制作起诉书时准确引用法律条文,庭审前做好预案应对质证和辩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