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金融诈骗时聊天记录可作为证据,但需满足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当事人要及时保存原始载体确保完整性。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聊天记录作为电子数据,是法定证据种类之一。客观性要求聊天记录是真实存在的,不能是伪造或篡改的;关联性则需要它与金融诈骗案件事实相关联,能证明诈骗行为、金额、手段等关键事实;合法性强调获取方式要合法,不能通过非法侵入他人系统等违法手段取得。在司法实践中,若聊天记录能清晰反映诈骗过程和双方沟通情况,法院会结合其他证据综合判断其证明力。为在诉讼中有效举证,当事人应及时保存原始载体,确保聊天记录的完整性。如果您在金融诈骗案件中遇到证据相关的问题,或者对法律适用存在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