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子女不满两周岁,男方若想争取抚养权,需收集母亲患有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不宜抚养子女的证据,向法院证明自己抚养更合适。
(二)子女已满两周岁,男方要准备稳定收入证明、良好居住环境证明,以体现自己能为子女提供更好物质条件,同时收集女方存在不良嗜好、暴力倾向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据。
(三)子女已满八周岁,男方要和子女良好沟通,尊重其意愿,让子女表达愿意随自己生活的想法。另外,若自己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或子女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可向法院说明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