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办理离婚登记:
若已完成离婚登记,对于财产分割,能证明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起诉撤销财产分割协议。若有证据证明在子女抚养问题上因被骗导致协议显失公平,可另行起诉请求变更。
(二)未办理离婚登记:
若还未办理离婚登记,被骗方拒绝办理,双方重新协商,或通过诉讼离婚解决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此条虽未直接针对被骗离婚协议,但体现了对财产分割中不公平行为的处理原则,可作为相关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