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签字不影响其效力,交警会注明情况,认定书依旧生效。所以不必纠结于是否签字,认定书生效是基于交警的专业勘查和调查。
(二)对认定书有异议,在规定的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同时要说明理由并提供主要证据。
(三)若超过复核期限或上一级部门维持原认定,可在后续民事诉讼中,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认定书责任划分有误,由法院重新划分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