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遇到借条纠纷,应先判断案件情况。若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争议不大,可向法院表明希望适用简易程序,以加快审理进度。
(二)若案件案情复杂或存在争议,要做好适用普通程序的准备,提前收集整理好相关证据,配合法院的审理工作。
(三)在普通程序审理中,若遇到特殊情况导致审理时间可能延长,要及时与法院沟通,了解案件进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