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变更抚养权时,要确保协议内容清晰,详细写明变更事项和子女抚养安排,遵循自愿、公平原则,不能损害孩子权益。签订协议后要依约履行,若想增强协议效力可办理公证。
(二)诉讼变更抚养权时,若一方要求变更而另一方不同意,主张变更方要收集对方不宜继续抚养子女的证据,如严重疾病诊断书、虐待行为的证据等;或者证明自己抚养对孩子成长更有利,如稳定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证明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