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前赠与财产通常属受赠方个人财产,婚后不参与共同财产分割;若赠与合同明确归一方或有书面约定则按相应情况处理;财产婚后增值部分,自然增值归个人,因共同经营管理产生的增值可能为共同财产。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婚前赠与财产一般认定为受赠方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中保持其独立性,另一方无权分割。若赠与合同明确财产仅归一方,该财产也属于个人财产,所有人有独立处分权。但如果双方通过书面约定改变了财产性质,就需按约定执行。对于婚后财产增值部分,自然增值是因市场等客观因素导致,仍归个人;而因夫妻共同经营、管理等人为因素产生的增值,可能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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