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管辖权异议是当事人对受诉法院管辖的一种质疑,需在提交答辩状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同时要阐明理由和依据。法院会对该异议进行审查,若异议成立,案件会被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若不成立,异议会被裁定驳回。
(2)当当事人对驳回裁定不服时,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这为当事人提供了进一步维护自身权益的途径。
(3)移送管辖是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发现自身无管辖权而采取的措施。移送需满足无管辖权且受移送法院有管辖权的条件,并且受移送法院不能再自行移送,若其也无管辖权,需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提醒:
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要注意时间和形式要求,避免逾期。遇到管辖权相关问题,因案情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