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遭遇诈骗需公安机关立案,应及时收集并提供能证明诈骗行为的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凭证、通话录音等,以证明有犯罪事实存在。
(二)了解当地关于诈骗数额的具体立案标准,若不确定可向当地公安机关咨询,确保所涉金额达到立案标准。
(三)若公安机关以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为由不予立案,可要求其说明理由,若认为不合理,可依法申请复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