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对方不端行为证据。若对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财产的行为,及时收集银行转账记录、财产交易凭证等证据,在分割财产时,对方可能少分或不分。
(二)争取补偿。若自己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离婚时可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三)申请帮助。若自己生活困难,可要求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给予适当帮助,双方先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