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遭遇诈骗,先确定当地关于诈骗罪的具体立案数额标准,可向当地司法机关咨询。
(二)若诈骗数额未达当地标准,但存在上述特定情形,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虚假信息内容、款项用途证明等,向公安机关报案。
(三)保留与诈骗行为有关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转账记录等,以便后续调查。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