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前财产归产权登记方个人所有,不因一方外遇改变归属,但婚姻期间用个人财产购置新财产且涉及夫妻共同出资或增值有共同贡献部分可能分割,一方擅自转移婚前财产给第三者,另一方可以依法维权。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仅登记的产权人拥有所有权,不会因为一方外遇就改变财产归属。若财产登记在老公名下,就是老公个人财产;登记在妻子名下,就是妻子个人财产。然而,若老公在婚姻期间用个人财产购置新财产,使用了夫妻共同财产出资,或者该财产增值部分有夫妻共同贡献,这部分财产就不再单纯属于个人,在离婚等情况下可能涉及分割。另外,若老公将婚前财产擅自转移给第三者,这种赠与行为侵犯了妻子的合法权益,妻子可通过诉讼主张该赠与行为无效,并要求第三者返还财产。如果大家在婚前财产相关问题上遇到类似复杂情况,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