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可先自行协商孩子抚养权归属,由获得抚养权一方为孩子提供稳定居住场所。
(二)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依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抚养权,并会兼顾住房等生活保障。
(三)有住房却不履行居住保障义务,另一方可要求变更抚养权。
(四)不直接抚养方需按约定或判决支付抚养费,若费用不足保障居住,可申请增加。
(五)若存在恶意剥夺孩子居住权行为,情节严重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