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没有子女的离婚情况中,因不存在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责任,所以无需考虑抚养费支付问题,这是符合法律规定和常理的。
(二)如果后续发现存在之前未知晓的未成年子女,需按照法律规定,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抚养费数额。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一定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参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