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配偶在未离婚时与他人同居,无过错方应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共同居住的照片、视频、物业或邻居的证人证言等,在离婚时向法院主张损害赔偿。
(二)若怀疑配偶重婚,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查询其是否有再次登记结婚情况,也可收集其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证据,如对外以夫妻相称的聊天记录、举办结婚仪式的照片等,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请求损害赔偿,同时可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重婚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