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工程所在地专属管辖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由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辖,这一规定排除了当事人协议选择其他法院的权利,体现了专属管辖的排他性。
(2)这样规定的目的在于方便法院开展实地勘查、调查取证以及执行工作,保障诉讼能够顺利推进。
(3)由于建设工程纠纷常涉及工程质量、造价等专业问题,工程所在地法院更易于获取相关证据和专业资源,有助于案件的审理。
(4)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外,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等相关纠纷,同样适用工程所在地专属管辖。
提醒:在涉及建设工程相关纠纷时,当事人应明确工程所在地专属管辖的规定,不要自行约定其他管辖法院,若情况复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