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在检察院提审认罪认罚后申请取保候审,首先要确认自身是否符合相关条件。可对照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等上述几种条件进行自我评估。
(二)若符合条件,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的诊断证明(针对患有严重疾病情况)、婴儿出生证明(针对哺乳妇女情况)等,向检察院提交取保候审申请。
(三)在申请中清晰表明认罪认罚的态度和愿意遵守取保候审规定的决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