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权,另一方有协助义务。若爸爸未按约定时间探望,可先沟通,多次不履行影响孩子身心健康的,直接抚养方可起诉变更探望安排,且处理时避免将矛盾传递给孩子。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这是为了保障孩子与不直接抚养方的情感交流和联系。当孩子在门口等爸爸但探望时间未到时,可向孩子说明情况安抚情绪。若爸爸未按约定时间探望,直接抚养方首先可与对方沟通,要求其遵守约定,保障孩子情感需求。若对方多次不履行,对孩子身心健康造成影响,直接抚养方可通过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探望的时间、方式等,以此为孩子营造稳定的情感成长环境。在整个过程中,要避免将大人的矛盾传递给孩子,以免对孩子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如果在处理这类问题时遇到困难或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孩子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