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是骗取贷款150万但不构成贷款诈骗罪,仅以欺骗手段获贷且造成重大损失,可争取从轻处罚,如积极悔罪,主动向银行说明情况,配合调查;尽快筹集资金,争取部分或全部退赃退赔,减少银行损失,可能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还可能单处罚金。
(二)若构成贷款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要积极悔罪,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退赃退赔,弥补银行损失,可能会在量刑上得到一定从轻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