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责任方沟通时,要冷静理智,清晰说明自己的诉求和依据,仔细倾听对方不全部赔偿的理由。
(二)协商时,准备好充分的赔偿计算依据和凭证,如医疗费用发票、维修清单等,让对方了解实际损失。
(三)向交通管理部门反映情况时,如实准确描述事故和赔偿争议情况,配合其调解工作。
(四)提起诉讼前,认真整理事故责任认定书、损失证明等证据,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