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房屋为女方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女方名下,男方在离婚时应尊重女方对该房屋的所有权,不提出分割要求。
(二)若女方婚前付首付登记在女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双方可先协商确定男方应得的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的补偿金额;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三)若婚后女方用个人财产买房且登记在女方名下,女方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出资为个人财产;若用夫妻共同财产买房,双方可协商分割方式,如一方拿房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