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诉讼时效基本规则。一般民事诉讼时效是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起算。
(二)了解特殊情况。请求停止侵害等情况、不动产物权和登记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请求支付抚养费等不适用诉讼时效。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诉讼时效为四年。
(三)关注时效中止和中断。时效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时效中止,原因消除后满六个月时效届满;因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等情形时效中断,中断时起时效重新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等情形,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