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劳动者来说,遇到用人单位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式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应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保留好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劳动报酬的证据。
(二)用人单位若存在此类情况,应积极配合政府部门责令支付的要求,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报酬并承担赔偿责任,争取减轻或免除处罚。
(三)单位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杜绝以各种方式逃避支付劳动报酬,否则单位和相关责任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