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处于公安机关提请批捕阶段,家属可及时委托律师,律师能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情况,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如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告知其享有的权利等。
(二)若检察院正在审查是否批捕,律师可与检察院沟通,提交对犯罪嫌疑人有利的材料和意见,争取不批捕。
(三)若最终批捕,家属和律师要关注侦查羁押期限,若发现超期羁押等违法情况,可向相关部门反映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