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难以维持自身及孩子基本生活开销,可能被认定无经济抚养能力。可先核算个人收入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对比,若差距大,要考虑改善经济状况,如寻找兼职等。
(二)有严重疾病或残疾,无法照顾孩子日常生活、保障其安全健康成长,会被认定无抚养能力。可寻求家人、社会福利机构的协助,保障孩子生活。
(三)患有严重精神疾病,无法正常认知和判断,不能给予孩子必要关心和教育,不具备抚养能力。应积极治疗精神疾病,待病情稳定后再考虑抚养事宜。
(四)个人生活环境混乱、缺乏稳定住所等不利于孩子成长,可能被判定无抚养能力。需改善生活环境,给孩子提供稳定的居住场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