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拘留性质。通过向办案机关咨询等方式,准确了解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
(二)若为行政拘留,家属或律师要提前了解拘留所关于会见时间、次数、人数等具体规定,按规定申请会见。
(三)若为刑事拘留,家属可及时委托辩护律师,由律师依法进行会见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许可,也能进行会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