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时要明确案件受理费的计算方式。若借款不超1万元,每件交50元;超1万元至10万元部分,按2.5%交;超10万元至20万元部分,按2%交;超20万元至50万元部分,按1.5%交;超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按1%交。
(二)若有申请财产保全的需求,要知晓其费用计算方法。不超1000元或不涉及财产数额,每件交30元;超1000元至10万元部分,按1%交;超10万元部分,按0.5%交。
(三)在起诉前根据借款金额准确估算起诉费用,做好资金准备。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第十四条规定,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