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两周岁以下子女的情况,若闺蜜争夺抚养权,母亲可尽量争取,因为一般两周岁以下子女随母亲生活。母亲可收集自身有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如稳定居住环境、健康身体状况等。
(二)已满两周岁子女,闺蜜双方要从多方面准备。可提供自己的经济收入证明、居住条件优势、日常陪伴孩子的证据等,以证明自己能给孩子更好的生活和成长环境。
(三)子女已满八周岁的,要重视孩子的意愿,可让孩子表达自己想跟随哪一方生活的想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