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承担有限责任,分别以认缴出资额和认购股份为限,而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负责。这是两种常见公司类型的基本责任承担模式,保障了股东在一定范围内的风险可控。
(2)当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时,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是对股东不当行为的一种法律约束。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若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是为了防止一人公司股东混淆个人和公司财产。
(4)公司清算时,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公司或债权人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提醒:公司股东应依法履行出资义务,避免滥用权利。一人公司股东要注意保持公司财产独立。清算组成员需谨慎履职,避免因过错担责。不同情况对应不同责任,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