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当无力偿还法院判决款项时,会产生利息。依据法律,被执行人未按法律文书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起始时间分三种情况: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履行期间的,自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算;确定分期履行的,自每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算;未确定履行期间的,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算。
(3)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按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计算,即便无力偿还,产生的利息也需依法支付。若债务人有困难,可与债权人协商或向法院申请执行和解,尝试达成分期还款等方案。
提醒:
无力偿还判决款项时要及时与债权人沟通或申请执行和解,避免利息不断累积增加还款压力,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可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