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事故责任认定,这是确定赔偿主体和比例的关键,可通过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获取。
(二)若对方有责,及时联系对方车辆的交强险保险公司,准备好医疗费票据、误工证明等相关材料申请赔偿。
(三)超出交强险部分,若对方有商业三者险,同样准备好材料向其商业险保险公司索赔;若没有,则与责任方协商赔偿事宜。
(四)双方都有责任时,按责任比例分担赔偿,可先自行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五)搭乘营运车辆受伤,保留好乘车凭证等证据,除向肇事方索赔外,可向营运方主张违约责任。
(六)因第三人原因造成事故,收集相关证据要求相关单位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