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和单位应遵守诚信原则,在保险活动中如实告知相关信息,不故意虚构保险标的、不编造虚假事故原因或夸大损失程度,避免触及骗保红线。
(二)保险机构要加强审核力度,对可疑的保险理赔申请进行严格调查核实,防止骗保行为得逞。
(三)如果发现有人实施保险诈骗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共同维护保险市场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