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范围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如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另一类是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不过需经省级以上检察院决定才可立案侦查。
(2)立案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有犯罪事实,即客观上存在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且有一定证据证明;二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不存在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且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等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提醒:遇到涉及检察院立案侦查范围的相关情况,要注意留存证据,若对案件是否符合立案条件有疑问,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