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也是三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受损害时起算;自权利受损超二十年法院一般不予保护;诉讼时效最后六个月因法定障碍可中止,中止原因消除后满六个月时效届满;权利人提出履行请求等情形会导致时效中断,中断后重新计算。
法律解析:
《民法典》规定民事权利保护诉讼时效为三年,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同样适用三年时效,这能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二十年的最长保护期限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稳定。诉讼时效中止是在特殊情况下保障权利人有足够时间主张权利,如发生不可抗力等法定障碍。而诉讼时效中断是因为权利人积极主张权利,所以时效重新计算。如果大家在遇到民事权利纠纷,对诉讼时效把握不准,或者不清楚是否构成时效中止、中断等情况,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