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告若不服一审判决,要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且要提交上诉状。上诉状需写明当事人信息、原审法院名称、案件编号和案由、上诉请求和理由等内容。
(二)上诉后二审法院一般在三个月内审结,若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由院长批准。
(三)若是裁定上诉案件,法院应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四)被告一定要严格遵守上诉期限,在规定时间内上诉,防止逾期失去上诉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