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抚养费数额时,若有固定收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比例适当提高但不超月总收入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二)孩子1岁到6岁期间,若因患病、上学等情况使实际需要增加,可要求增加抚养费。先由父母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实际情况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