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母亲抚养两个孩子力不从心时,可从家庭支持、经济援助、收养、亲属轮流照顾等途径解决问题。
法律解析:
从家庭支持来看,根据民法典,在一定情形下,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所以母亲可要求有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给予帮助。在经济援助方面,若父亲离世的赔偿款是孩子应得部分,母亲可合理利用;并且可依据社会救助相关法规向民政部门申请低保、困难救助等。若孩子父亲生前单位有抚恤政策,母亲也有权为孩子申请。关于收养,民法典规定了收养的条件和程序,若孩子有其他近亲属愿意且有能力收养,符合规定即可办理。另外,母亲与孩子其他亲属协商轮流照顾孩子,在不违反法律且各方自愿的情况下是可行的。如果在处理这些问题时遇到疑问或难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自身和孩子的权益得到合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