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及一般的第一审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可向基层法院提起诉讼。
(二)遇到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等,应向中级法院起诉。
(三)若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可考虑向高级法院提起第一审诉讼。
(四)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或者最高法院认为应当由其审理的案件,可向最高法院起诉。
(五)民事诉讼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合同纠纷可选择合同履行地法院。
(六)刑事诉讼优先考虑犯罪地法院,也可选择被告人居住地法院。
(七)行政诉讼通常到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经复议的案件也能选择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