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周岁以下孩子,母亲争取抚养权,若无不宜抚养情形,一般可获得。如自身无重大疾病、无不良生活习惯等。若父亲争取,需证明母亲存在不宜抚养的情况,比如母亲有严重传染性疾病等。
(二)已满两周岁孩子,父母都争取抚养权,一方可从自身优势出发提供证据。如已做绝育手术可提供相关医疗证明;子女随其生活时间长,可找邻居、学校老师等提供证言。
(三)八周岁以上孩子,父母要多与孩子沟通,尊重孩子想法,让孩子表达出真实意愿。
(四)双方都要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如经济收入证明、陪伴孩子的记录、居住环境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