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方同意离婚:和女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书,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度过冷静期后领取离婚证。
(二)男方不同意离婚:向女方表明不想离婚的态度,努力修复关系。女方起诉离婚时,积极应诉,向法院说明不想离婚且双方感情未破裂。若法院首次判不准离婚,双方分居满一年女方再次起诉,法院一般会准予离婚,但男方无过错,财产分割可主张多分,女方有法定过错情形,男方可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