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讼费用承担的基本规则是败诉方负担,案件审结时法院会依具体情况确定当事人各自承担的费用数额。
(二)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按比例确定当事人分担费用。
(三)原告起诉时需预交案件受理费等费用。
(四)以调解方式结案的,诉讼费用先由双方协商负担,协商不成由法院决定。
(五)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致费用增加,增加部分由提出变更者负担,最终承担以法院裁判为准。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