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面临可预见损失赔偿问题时,如果想选择协商赔偿,要积极主动与违约方沟通,保持理性平和的态度,明确提出合理的赔偿金额和方式建议,争取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问题。
(二)若协商不成走司法途径,受损方要提前收集好能证明损失存在、损失与违约行为因果关系以及该损失是违约方订立合同时可预见的证据,如合同、交易记录、往来邮件等。起诉后若违约方不履行判决,及时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