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遇到侵权行为时,若侵权行为正在进行,可直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
(二)若侵权行为妨碍自身行使民事权利,可请求排除妨碍。
(三)发现存在对自身人身、财产安全的现实危险,及时要求消除危险。
(四)若财产被侵权人非法占有,有权要求其返还财产。
(五)财产受损时,可主张将财产恢复原状。
(六)遭受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可要求赔偿损失,人身损害赔偿包含医疗费、误工费等。
(七)人格权受到侵害,可要求侵权人赔礼道歉。
(八)名誉权等被侵犯造成不良影响,可要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规定,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