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女方在家暴中先动手是否担责,要确定其是否为正当防卫。若为使自身免受正在进行的家庭暴力侵害而合理制止,未超必要限度,不用担责。
(二)若女方先动手不是正当防卫,主动挑起冲突、故意伤害对方并造成人身损害,需担责。责任有民事赔偿,伤害严重时会有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三)判断过程要结合事件起因、双方力量对比、后续行为等多方面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受害人采取的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