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院处理交通纠纷出结果时间因审理程序而异。简易程序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交通纠纷,需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普通程序针对案情复杂、争议较大的交通纠纷,通常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若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若还需延长,要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3.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的,二审法院审理判决上诉案件,应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审理裁定上诉案件,应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建议当事人了解不同程序的特点和时间规定,简单纠纷可争取适用简易程序以加快处理速度;复杂纠纷则做好时间规划。法院也应合理安排资源,提高审判效率,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公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