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16岁以上精神正常女性对性行为作出的同意表示一般有效,与之自愿发生性关系不构成强奸罪;但无民事行为能力的16岁以上女性同意表示无效,与之发生性关系可能涉嫌强奸罪;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女性负有特殊职责人员,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是否同意均构成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具有正常认知和判断能力的16岁以上女性,其性同意表示具有法律效力。然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准确认识自己行为,其同意不具有法律效力,与这类女性发生性关系侵犯了其性权利,可能被认定为强奸罪。对于负有特殊职责人员,考虑到其与未成年女性的特殊关系,法律为保护未成年女性权益,规定只要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是否自愿都构成犯罪。如果遇到此类法律相关的困惑,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