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尽快解决离婚问题,男方可先尝试再次与女方沟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争取达成协议离婚,若能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度过冷静期后领取离婚证。
(二)若协议离婚无法实现,男方应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如双方分居证明、争吵记录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同时明确主张房子出售款等财产的分配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