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继承人顺序,先看是否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若有则由配偶、子女、父母参与分配,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
(二)若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再由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进行分配。
(三)同一顺序继承人分配赔偿款时,原则上均等。但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给予照顾;对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适当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少分或不分。
(四)继承人之间也可协商,达成一致后不均等分配赔偿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