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债权人而言,若想让债务人配偶承担婚前债务,需收集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证据,如消费记录、相关合同等,以此证明债务性质转变为夫妻共同债务。
(二)对于债务人配偶,若遇到账户被冻结情况,要积极向法院说明情况,证明该债务为婚前个人债务且未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若存在财产混同,要明确区分属于自己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